一、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56号)文件精神,在全县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开展,我局联合县扶贫办印发了《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横人社发〔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奖励的范围和种类、奖励的名额和权限及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三、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定部署,进一步激励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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